法官手记 丨司法烟火气 恰抚凡人心

发布时间:2024-11-14 点击数量: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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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烟火气

恰抚凡人心






春末夏初的雨天,我们联系到了一个离婚案件的被告,他说想好了,愿意和原告调解离婚。

第二天,他穿着一件松垮的白色老头衫,头顶着微汗,小心翼翼的敲响了调解室的门,见原告还没来,他局促的靠墙站在屋内,正在查看卷宗的我用余光注意到他的右臂自手腕往下都是空的。

“她还没来,我先询问一下你的意见,你确定同意调解离婚的话,想一下孩子谁带?”

“我带孩子,我没有别的意见。”

“如果你带孩子的话,抚养费呢?”

“这些我不懂,凭法院做主吧”交谈间,他不自觉的瞟向自己的残缺的手臂。

咚咚咚,门外再次响起敲门声,她带着孩子走进调解室。孩子看见他在里面,眼睛明显得亮了起来。

“爸爸,我……”孩子靠近他,扯着他的衣角,却忍着哭腔没有将话继续说下去。

“你们把孩子带到旁边办公室休息一下,不要影响孩子”,他欣喜牵着孩子的手,走出了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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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和他已经打电话说好了,我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孩子我一直带在外面打工,从今往后就归他了。”

“别的意见呢,还有没有?”

“没有了,我们之间没有感情了,孩子的行李我已经带来了,放在法庭门口。”

“那孩子的抚养费呢?”承办法官贾庭长禁不住开了口。

“我在外面打工要养活自己,哪里还有钱?!”她理直气壮。

“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外一方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你和他离婚了,也不影响你是孩子的妈妈”贾庭长告诫她。

“行行行,不就是抚养费嘛,我每个月给800元,够了吧!”她开始不耐烦。

“够不够不是我说了算,我先问他的意见。”贾庭长转头准备询问他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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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进来时,他残缺的右臂上挂着一个透明塑料袋,袋子里装着几瓶矿泉水,袋子在矿泉水的重压下,在他的手臂上勒出几条不深不浅的印子。

“天气有点热,你们喝水。”他熟练的用左手从袋子里拿出水,给在场的人分发。“她是不是已经和你们说了,我没有意见,孩子我带,抚养费给多少都行,别的财产、债务我们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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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签完后,他将孩子的行李背在左肩,孩子牵着他的衣角,两个人走出法庭,在路边等候回村的班车。她挎着包,消失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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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庭长,我有点难受。”看着法庭外,父女二人等车的身影,我忍不住向本案的承办法官倾诉。

“你觉得他有点可怜,不该离婚是不是?”贾庭长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民事调解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这样的人间离合我看过太多了,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法院工作有时候也包括解千家烦忧、了万户纠葛,我们觉得他可怜,已经在孩子抚养费上尽力协调了,而且你看,孩子明显跟着他更开心。”我沿着贾庭长手指的方向往外看,他正在用仅剩的左手拂去孩子肩膀上的灰屑,孩子一脸笑意。

愿你登高台,愿你摘星月,离婚有时候也是对彼此的成全,他成全她的自由,她成全他的体面,他们成全孩子的心意。




在法院工作接近十年时间,我们都在一桩桩案件中不断践行着“司法为民”初衷。司法为民可以是以法平如水的心态公正的审理判决每一件商事案件,可以是以如我在诉的心情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每一件民事纠纷。

但是在面对婚姻家庭纠纷时,更重要的却是,法官不能站在上帝视角高高在上的对当事人的情绪、顾虑颐指气使,而是要以情同此心的“代入感”尊重双方意思自治,明白他们的考量,体悟他们的慰藉,读懂他们身上的“人间烟火”。这种司法“人间烟火气”虽然不能让每个家庭团圆,却能最大程度的让每个人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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