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现场勘查 田间地头化解纠纷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罗桂香 向炜)6月20日,巴东县法院茶店人民法庭执行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为了让案件顺利执行并一次性解决后续隐患,执行法官联合了当地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财经所、村委会等部门对争议土地重新踏界确权,使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杨某与武某的土地在南北方向上接界,2009年1月3日杨某与武某私下达成了土地流转协议,武某将自己的0.55亩承包责任田流转给杨某耕种,两块土地便连成一块。2010年12月28日,杨某在流转过来的土地上修建沼气池,武某以杨某在该处修建沼气池会带来晦气为由要求收回土地,杨某不同意,双方遂产生矛盾。当地镇政府处理认为双方达成的土地流转协议未经村、镇办理合法的土地流转手续,确认流转协议无效,杨某退还土地。2013年5月10日杨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土地转让费并划清土地界线。2013年5月29日法庭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武某退还杨某转让费480元,杨某拆除沼气池。
由于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原有土地的界址确认,为彻底化解矛盾,茶店子法庭于6月20日会同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财经所、村委会一并到现场勘查。在勘查过程中,法官发现土地实际面积超出双方土地经营权证上所确定的面积,最后决定以原来土地大小按比例重新划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