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法官这个职业群体

发布时间:2013-09-06 点击数量:311

谈谈法官这个职业群体

向子龙

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的曝光让法官这一职业群体几乎前所未有地在全国舆论中集体亮相。月余之后,作为一个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笔者拟从自身的从业经历、心路历程来述说对法官这一群体的认识。

法官的职权

法官所享有的是司法权。与一般行政权相比较而言,司法裁判的模型是裁判者被动中立,纠纷双方进行积极对抗,各自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反驳对方的主张,裁判者所需做的仅仅是依法裁判谁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能够反驳对方的主张,而这一切的过程及认证标准都反映在最后的法律文书上,因而司法权行使的整个过程是公开的,司法权行使的最终结果取决于矛盾双方的对抗能力。这也决定了司法权行使的整个过程都处于外部监督之下,权力寻租的可能性更小。而行政权的特点是具有自主性、决定性、权威性和单方面性,行政权的行使是直接由行政权力机关单方面面对行政相对人,行政权能够直接决定所掌控的行政资源的分配。

法官的地位

法官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是慎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很难成为一个优秀的职业法官。慎独即意味着要相对独立于这个庞杂的社会关系网,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里,这在很大程度上即意味被社会边缘化。

从法官这一职业群体的内部来讲,法官也可谓“三六九等”。基层法官经常处理的是“家长里短、左邻右舍”之类的矛盾纠纷,虽然这些纠纷法律关系简单,但是往往矛盾深重,甚至是几代人累积形成的矛盾,容易激化,基层法官几乎天天直面这些矛盾,不仅在处理过程要时刻警惕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常常被缠、被闹、被访,长期以来给法官带来极大精神压力。

此外,由于法官流动性差,法官晋级困难,因而在一个高度行政化的社会里,法官常常得不到认可。

法官的保障

法官的门槛相对较高,需要有相应的教育经历、职业资质、职业磨练才能成为一名法官。司法改革这些年来,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正在逐步形成,但是,相应的职业保障却并未同步形成。

一年365天,基层法院的一线法官每人年均要办理一二百件案件,每一件案件又要经历受理、应诉、开庭、裁决等程序,因此,相对于其他公务员群体,法官的劳动强度是很大的。

法官也处理案件过程中时常面临着来自外部的风险。201392日,凤凰网以“体制内上访:从理性走向偏激”为题报道了伊通县法院原副院长郭学宏上访的前因后果。可以看出,在审判权不能真正独立的环境下,审判权的行使容易给法官带来职业甚至人身风险。更悲哀的是,从这篇报道可以看出,恰恰是法官长期的“独立性”,导致法官在面临这种风险时,难以得到体制内的保护,这是一种极大的矛盾和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