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邀帮忙造成帮工人伤害,结果涉案双方均要赔偿

发布时间:2024-03-26 点击数量:149








向某某系货车司机。承包运输巴东县甲公司货物的工程。

巴东县甲公司与巴东县乙公司系合作关系。双方约定由巴东县乙公司组织持有效塔吊操作证及上岗证书的专业技术工人进场施工。

图片


2023年5月11日,向某某在为巴东县甲公司运输盘扣支架装车时,巴东县甲公司工地管理员要求向某某上车帮忙,此时的塔吊正由巴东县乙公司的员工操作,在装车过程中向某某被塔吊吊的盘扣砸伤右脚拇指,由工地上的人员用车送往医院住院56天,向某某自付医疗费10152.52元。因案涉义务帮工相关的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向某某将巴东县甲公司、巴东县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原告向某某在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的同时,提交了诉前鉴定申请,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其由本次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务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进行鉴定。


本着不能因为此事件导致三方关系僵化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三方当事人也明确表示愿意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三方当事人的想法,随后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三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由巴东县甲公司与巴东县乙公司分别给向某某赔偿10000元的损失,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


义务帮工体现了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互助友爱的良好道德风尚,值得鼓励和提倡,但帮工人应量力而行,务必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维护好自身安全。被帮工人也要为帮工人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和防护措施,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