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信陵法庭高效调解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5-06 点击数量:941

2021年4月27日上午,巴东法院信陵法庭庭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案情回顾

宜昌市夷陵区某建材经营部和巴东县某商贸公司经常进行碎石材料交易。2020年8月17日,双方签订了《碎石购销合同》。双方交付货物时,因质量问题协商低价交易,巴东县某商贸公司就所欠货款向夷陵区某建材经营部出具欠条一份。巴东县某商贸公司在支付部分欠款后,下余137270.4元货款没有付清。故夷陵区某建材经营部诉至法院,请求予以解决。

高效调解,互利共赢,建设法治营商环境

信陵法庭接受诉状后,半小时内予以立案,并迅速通知巴东县某商贸公司到庭应诉。应诉过程中,信陵法庭法官助理向婷了解到巴东县某商贸公司因去年疫情影响,至今仍在恢复阶段,立即支付夷陵区某建材经营部所主张的货款较为困难。但夷陵区某建材经营部多次催要货款,认为巴东县某商贸公司不诚信,坚持要求其马上一次性付清所欠货款,否则就要求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在分析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重复奔波,向婷多次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给夷陵区某建材经营部讲明巴东县某商贸公司现在经营面临的困难,请予以理解支持,以及诉前调解的利弊。经电话沟通协调后,双方矛盾日趋缓和,并形成初步调解方案,法庭遂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

双方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本着相互理解且将损失降到最低的原则,在夷陵区某建材经营部自愿放弃所主张的资金占用费的情况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双方之间的合同予以解除,巴东县某商贸公司2021年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夷陵区某建材经营部货款100000元,若不守诚信,则需全额支付下欠137270.4元货款及保全费1206元、保险费600元。

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经济社会公平、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信陵法庭在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高效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