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官“六一”前夕给11岁儿童送去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0-05-31 点击数量:646

    恩施晚报讯(通讯员谭元贵 邓正灿)5月28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官渡口法庭的执行法官来到一居民住宅,给11岁的小婷婷送去了2.5万元执行款。

     小婷婷的父母亲都是农民,父母离婚后,小婷婷随父亲谭某生活,母亲赵某每月承担抚养费。因母亲长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父女俩生活很拮据。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巴东县官渡口法庭对涉及给付抚养费的执行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逐案回访、执行。承办法官了解到,小婷婷的母亲赵某有一定的积蓄,而小婷婷父女最担心的就是难得找到赵某其人,想赵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六一”前夕,法官们驱车数百里,找到小婷婷的母亲,经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赵某同意了小婷婷父女的要求,将应给付给小婷婷的抚养费2.5万元一次性交给法庭,解除了女儿生活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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