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遇困难 好心船夫忙相助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凤平)5月28日,巴东县野三关法庭执行法官在热心船夫的帮助下,顺利执行结案一起船舶租赁合同纠纷案。
巴东县野三关镇东流河村李某与西流坡村赵某家都在东流河岸边居住。2007年9月,二人签订了船舶租赁合同,赵某租用李某的挖沙船及配套设备一套用以挖沙,租期为一年。然而合同到期后,赵某既没有要求与李某续签合同,也没有如期返还租用物。李某在多次要求赵某返还船舶无效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返还所租船舶及配套设施。后经法庭调解结案。
5月28日,野三关法庭来到东流河,现场主持双方进行租赁物的交付。然而其中的一只运输船却位于东流河上游水中,要到该船上唯一只能通过水路,当事人的船都是只能坐一两个人的小渔船。申请人李某说不用去看了,就算已经交付了。执行法官认为,“必须当面查看后交付,以免留下后遗症。”正在为难之际,附近一位船夫赶来,告诉执行法官,他有一只船能载六个人。在这位热心船夫的帮助下,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