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首例涉黑案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10名团伙成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等7项罪名

发布时间:2008-03-22 点击数量:1868
    晚报讯(见习记者胡军 通讯员李晓斌)3月19日,利川市首例涉嫌黑社会组织案件在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等7项罪名对陈滔等10人提起公诉。

    该团伙主要头目陈滔自1998年打工回来后与当地的无业人员吴启桂等纠集在一起,经常从事赌博、打架等违法犯罪活动。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7年以来,该团伙在利川城区大肆进行赌博、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用赌博所敛取的钱财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2004年4月23日,陈滔纠集数十人携带自制火枪与另一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2004年5月至6月,陈滔团伙成员牟某、万某、钟某、黄某、方某等人先后在利川西门民宅、丹桂园民宅、胜利路民宅内开设赌场,以“赌牌九”等方式聚众赌博,抽头营利逾100万余元;2004年6月,在利川市“东方公主”宾馆502号房间,陈滔为了替其骨干成员牟某出头,当众将孙某右手小指用菜刀剁掉,当受害人孙某要求将断指带到医院缝合时,陈滔竟将断指扔出窗外;2004年7月28日,骨干成员牟某、万某等20余人持刀、棍无故冲砸扬州客商在利川所开的“新阳光洗浴广场”,使客商损失达数万元,停业10多天;2004年11月,陈滔带领殷某等4人窜至利川市邮政局食堂,持刀无端将该食堂厨师张某砍成轻伤,随后牟某等人又在医院围殴看护张某的亲友。

    据悉,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恩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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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