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数次无理阻工 法庭执行为工程护航

发布时间:2010-07-06 点击数量:362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罗杨军)因要求补偿未达到目的,便用栅栏、石块将路堵住。日前,巴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颜某拆除其设置在通往后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后河电站1号支洞公路上的障碍物,以恢复公路通行。

      2009年12月20日,家住巴东县金果坪乡长冲村的颜某以后河水电公司现施工通行的道路是自己投资修建,后河水电公司通行对其未予补偿为由,采取横放栅栏的方式将公路封堵,致使后河水电公司的施工车辆不能通行。后河水电公司即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先予执行排除妨害。

     为保证后河水电开发公司施工的顺利进行,法院书面裁定颜某立即拆除设置在通往后河电站1号支洞公路上的障碍物。颜某自动将栅栏予以拆除,恢复了公路通行。但事隔不久,颜某再次以堆放石头、张贴告示的方式阻断了公路的通行。经后河水电开发公司申请,法院进场强制执行,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颜某将障碍物拆除,恢复了公路通行,并表示不再阻止公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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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