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的“枫”吹到了峡江之滨
——赴浙江奉化、诸暨考察学习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4-05-12 点击数量: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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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初夏之际,在州法院的统一安排下,我有幸随州法院徐东海副院长一行赴浙江奉化、诸暨考察学习“枫桥经验”。从巫峡之畔到东海之滨,边看边记、边看边学、边看边悟,一个星期的近距离感受,让我系统了解了“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生动实践和时代特点,受益匪浅。

奉化“枫”景谱新篇

“明山剡水,气势甬甬”。奉化位于浙江东部沿海,人杰地灵。我们一行参观了奉化区人民法院及江口人民法庭,现场感受了奉化法院“奉法如山,化争似水”的法治文化,并实地参观了江口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的运行情况,体验“1234”基层矛调模式的实际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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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口人民法庭单庭长的介绍,奉化区委出台了《构建“1234”基层矛盾模式实施方案》,确立了“共享法庭”与“道德法庭”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核心地位。以镇街“共享法庭”“道德法庭”为枢纽,一方面联系人民法庭,另一方面联系村(社区)、公益律师、社会志愿者团队、政府部门等非诉解纷力量,贯通诉讼解纷和非诉解纷两条主线,融合自治、法治与德治三种力量,统筹各方解纷资源,有效解决了部门衔接不畅、纠纷多头处理、解纷手段单一等问题。2023年12月,江口人民法庭被浙江省高院表彰为全省首批25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枫桥经验”绽新彩

“一部诸暨史,半部在枫桥”。“枫桥经验”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是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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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枫桥经验陈列馆,我们参观学习馆藏的历史图片、档案资料、报章版面等,详细了解“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升华以及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的探索实践,切实感受了“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向“善治”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成效。

在枫桥人民法庭,杜庭长给我们介绍了法庭创新运用枫桥经验“三步工作法”,推动社会矛盾化解“三道防线”建设的相关情况,并带领我们参观了代表委员工作室、心理咨询室、行业调解室、律师调解室等场地,详细了解了法庭借助互联网及当地特色调解组织,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做法,现场观摩了“智慧法庭”“共享法庭”等审判功能区展示。

知之愈明,行之愈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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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人民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纠纷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重要法宝,江口人民法庭的“1234”基层矛调模式、枫桥人民法庭的“三步工作法”,都回应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现实需求,重塑源头防控、多元解纷、诉讼断后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机制,通过有效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推动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融合更加紧密、协同更加顺畅,切实将社会矛盾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诉前,实现了从“诉讼为主”到“诉讼断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高质量转变。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结合巴东本土实际,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着力写好“三篇文章”,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积累新的宝贵经验。

一是写好党建引领文章。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和本质特征,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利用辖区党委组织优势,推进法庭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创新相结合。官渡口法庭将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不断夯实党建阵地建设,打造党建活动室、法治文化长廊,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将党支部的组织活力转化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发展的新动能,不断激活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一池春水”。

二是写好效能提升文章。近年来,官渡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探索实行了“一问一讲一函一书”工作机制,构建了“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体系,搭建了“四心工作室”平台,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咨询+普法咨询+纠纷调处”诉讼服务。官渡口法庭将在现有“四心工作室”工作平台基础上,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力争通过情与法的双重引领,继续着力打造集“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为一体的新支点,打造共治共享新品牌。

三是写好前端治理文章。以巡回审判为载体,就地开讲法律知识和道德文化,以生动的案例弘扬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工作的具体案件中。以精准普法依托,结合行业性质及从业人员的特点,使普法从“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切实让受众“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找得到”。以判后答疑为抓手,努力实现“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衍生案件、全面提升工作满意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