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2008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8-01-25 点击数量:895
2008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围绕“打造和谐团队,推进和谐司法,构建和谐法院,服务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依照“服务发展有新作为,履职尽责有新特色,队伍建设有新成效”的总体要求,高扬和谐司法主旋律,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职能作用。

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是:把握规范化建设工作主线,以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以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健全“四项制度”,实施“三大工程”,实现“四高四低四无”的目标,奋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四项制度”即建立健全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制度;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指导督导和质量评查制度;以政治处为主体的法官管理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以纪检、监察为主体的违法违纪查究制度。“三大工程”即通过制定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强化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和院、庭领导的责任,建立发回、改判案件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机制,实行重大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打造“质量工程”;建立审判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建立办案效率通报制度,实行超审限责任追究制度,打造“效率工程”;强化程序公正意识,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加大调解与和解力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打造“效果工程”。“四高四低四无”即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调解率高、案卷合格率高;上诉率低、发回改判率低、中止执行率低、申诉上访率低;无超期审结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违法执行案件的目标,不断提升法院的形象,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一、强化审判职能,进一步提高为大局服务的能力

刑事审判要严格贯彻全国“五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突出重点,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抢劫、伤害、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同时,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涉恶以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中的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切实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重视运用非刑罚处罚方式,依法审理好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说服、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民商事审判要依法妥善解决关系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要及时审理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大力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要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审理好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促进招商引资,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行政审判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既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推行执行公开,拓展执行方法,完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努力提高案件有效执行率,进一步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二、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改革创新的能力

进一步建立完善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制度和案件指导督导与质量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建立完善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制度。在坚持立审、审执、审监分立的基础上,加强诉讼风险告知,进一步对审判流程进行动态管理与监控,使审判工作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监督,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杜绝超审限案件,促使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有序、文明、廉洁地进行。建立完善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指导督导和质量评查制度。配齐、配强案件指导督导工作组,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建立审判委员会和指导督导组听审制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的案件在判决前均需经指导督导组审查、把关,裁判文书在签发前必须送交指导督导组评查,规范评查程序,严格评查标准,完善奖惩措施,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官管理和岗位目标考核以及违法违纪查究制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以政治处为主体的法官管理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法官职业特点和不同审判业务岗位的具体要求,科学设计考评项目,完善考评方法,统一法官绩效考评的标准和程序,并对法官考评结果进行合理利用。建立“有为才有位,有位要有为”的用人机制,有效激发法官和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建立完善以纪检、监察为主体的违法违纪查究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注意从中发现违纪线索,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腐化谋取私利案件的一查到底;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构建“四不为”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为民举措,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

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创造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落实诉讼风险提示、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增设巡回审判点,送法到基层,审判到乡村。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探索与“诉讼途径”相补充、相衔接、相配合的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和完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度。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争取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推行“阳光诉讼”,落实审判执行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公正运行。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正高效司法的能力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是进一步加强院庭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中制,完善科学高效、民主集中、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团结型、廉洁型”领导班子。按照懂业务、精管理、善协调的标准,加强中层干部的选拨、培养工作。大胆选拔任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品上过得硬的干部,充分发挥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奋发有为,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广大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健全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制度,要通过“走进去,请进来”、集中培训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凡是赴外地学习培训的人员,要对全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起到了一人学习、全院受益的效果。

四是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五、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司法保障的能力

一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将工作重心前移到法庭,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法庭倾斜,完善对人民法庭工作的考核办法,扩大人民法庭的受案范围,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

二是完成茶店子法庭综合楼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法院办公现代化水平。

四是以巴东法院网为载体,加强宣传工作,以宣传促进法院整体工作。

五是规范档案管理,完成我院档案管理升省特级后的验收、换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