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天平增辉:茶店子人民法庭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10-09-03 点击数量:989

谭支差

今年以来,巴东县人民法院茶店子人民法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加强业务技能和岗位技能、提高审判质量为重点,以“案件质量效率年”活动为契机,突出队伍建设、案件质量两个重点,争做规范管理的楷模,争做公正司法的楷模,争做廉洁文明的楷模,谱写了一曲追求司法公正,树立人民法庭形象的新篇章。

廉洁自律 确保司法公正

该庭始终把廉政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除了每月的政治学习、庭务会议外,还利用多种载体、加以巩固、深化,每名法官都认真撰写好个人警示体会,切实做到“五个严禁”,时刻提醒干警秉公执法,强化干警廉洁意识。

庭长罗桂香说,司法公正首先是程序公正。该庭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首先从形式上、程序上做到公平公正。该庭加强审判管理和审限监督,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文书打印、宣判、执行、质量评查、卷宗归档等诸多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法和时限,全庭法官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完成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的核心是审限监督,为此,在案件审理中规定了严格的排期开庭制度,即由审理流程管理部门根据案件复杂难易程度、立案先后次序,在法定审限内排定案件的承办人、开庭日期、审判法庭、结案时间,并对外公告,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监督。

完善措施 提高办案质量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核心内容。茶店子人民法庭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把案件质量作为实践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工作的重中之重。法庭建立案件质量自评制度,每件案件结案前,合议庭召开评议会议,对案件从实体处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地方及时进行补正,对文书有错漏字的案件,在制作正式法律文书之前及时更正。

人民法庭是社会矛盾的平衡器,调解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结案才是硬道理,才能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该庭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从案件的受理开始,就注重对每一起民事案件进行梳理和研究,从中及时发现和排查出矛盾较突出的案件,并依案件的不同类型和庭里法官的不同特点来确定案件的承办法官,为案件最终圆满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每一起案件,他们从不放过一丝调解机会,哪怕有一分调解希望,都要付出百倍努力,把调解始终贯穿到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经过他们的努力,今年16月份,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9,结案105,审结率达88%,无一件上诉案件。结案中调解84件、撤诉18件,调撤率为97%,审限内结案率100%。在审理老人谭某诉其子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谭某与其儿子曾在一起生活,后因相处不睦而分开居住,原告为宣泄心中的怨气,多次到法庭缠诉,而其子因病比老人更为困难。法庭先后数次到当事人所在的村组调查,在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后,决定到纠纷所在地进行开庭审理,并邀请该村的主任、书记和村民代表等到场旁听,经过大量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注重执行 促进和谐稳定

执行难是一直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难题,特别是在法庭地处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执行难”,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庭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他们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使案件“执行难”的局面得到进一步扭转。最受称道的是该庭强调“案结事了”,在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上下工夫。在案件审理时,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让当事人自动履行上。罗庭长常说,“法官要换位思考”。她要求法官在做调解工作中要真正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使他们从思想深处、从心底愿意接受调解,相信法律、相信法官,从而能够诚信地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样才能便于案后的执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执行具体个案时,对一些影响大,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的案件,该庭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执行,以取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协助法庭执行。对复杂、矛盾易激化、可能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案件实施执行预案。执行预案复的具体内容包括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执行的时间、拟采取的强制措施及相关法律手续的准备、执行人员的具体分工、执行措施的实施步骤、意外事件的预防及处置措施和执行活动中应遵守的纪律等。今年以来,该庭共共受理执行案件76件,执结76件,执结率达100%。其中5起案件实行执行预案并报告县法院执行局,收到较好的效果。

“我们一定继续为百姓解忧解难,为构建和谐茶店出力!”罗桂香庭长的一席话再一次让笔者感受到了新时代法官们“铁肩担道义,丹心铸法魂”的情怀,正是这种坚定的信念,使他们在执法之路上继续为百姓解忧、为天平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