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引发纠纷  耐心调解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4-10-31 点击数量:678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 李辉1030日,巴东县官渡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合同引发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

2008314,焦某父子与邹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及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将家庭共同修建的土建房4间、砖房2间、猪圈2间、厕所1个、沼气池1个作价6000元出售给邹某,同时将家庭共同承包的耕地3.6亩和林地0.4亩转让给邹某,邹某向焦某父子支付经营权转让费6000元、经济林木补偿费11800元。协议签订后,双方按协议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后因转让的房屋、耕地、山林升值双方发生纠纷,经当地村委会、党委政府协调未果,焦某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官渡口法庭受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并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1030日开庭审理时,在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后,主审法官刘汉玉再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促使双方当事人就房屋买卖及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转让达成了新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