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多年未办登记手续 无证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3-12-12 点击数量:533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 向子龙)日前,巴东县水布垭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及子女抚养纠纷。

家住巴东县金果坪乡某村的黄某与李某在村民眼中是一对“夫妻”,两人于1999年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便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有一女,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近年来,两人感情出现裂痕,黄某诉至法院,请求解决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水布垭法庭立案受理该案后,通过庭前调解,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打消了李某的对立情绪,使李某认识到了其与黄某这段“婚姻”在法律上的瑕疵,不受法律保护。

最终,因双方确无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均不愿领取结婚证,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子女抚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