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三关法庭庭前调解促当事人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5-07-07 点击数量:587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宝平)近日,野三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村组级公路通行引起的身体权纠纷,在承办法官张哲的耐心劝导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陈某与田某系同村村民,20154月的一天,田某发现陈某驾驶摩托车从田某参与修建的组级公路上通行回家,田某认为陈某并没有参与修建该公路,并不享有骑车通行的权利,便于第二天一早找到陈某讨要说法,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并抓扯,以致双方均受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陈某为维护其合法益,将田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田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野三关法庭依法受理该案后,田某在答辩期内提出反诉请求,同样要求陈某赔偿其医疗费等经经济损失。承办法官张哲在审理该案时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且是多发的农村通行纠纷,庭前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劝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重归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