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 | 凝聚法治力量 “四项”同步托起绿色生态梦

发布时间:2023-12-01 点击数量:91


一江碧水十分秀

两岸青山数点红

一辆游艇穿梭在长江巴东段

清澈的江水碧波荡漾

秀美的青山层峦耸翠

美好的环境让人沉醉

……




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近年来,巴东县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巴东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内部协同与外部协作,开展“刑民行执”全方位司法保护,厚植生态底色、维持生态平衡,筑牢“两江碧水、四岸青山”司法生态屏障。




党建引领,绷紧环保“思想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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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巴东县2022年森林覆盖率达65.12%,获得中国森林氧吧、中国天然氧吧、国家全域森林康养建设示范县三张名片,守护好生态环境至关重要。巴东法院强化党建引领,组织全院干警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环境的要求,提升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抓党建促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党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司法理念,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平衡修复,强化环境法治宣传,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用实际行动让巴东生态文明底色更绿更亮。







完善机制,扎牢保障“篱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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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延脉,夷水流赓,巴风楚韵,奇绝灵毓,为构筑生态保护坚固屏障,巴东法院不断探索新机制。探索建立集审判、联防、宣传“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行巡回审判,利用旅游法庭进景区、公开庭审等方式,畅通生态环境资源案件 “绿色通道”,通过群众旁听的方式,扩大案件审理效果,起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注重跨部门联动配合,与执法部门联防联调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联动参与综合治理,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治网络;加大司法宣传,灵活运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及公共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发布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的方式,厚植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以及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

构建“巴归兴夷”四区县法院“一江一河”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坚持统筹发展、系统保护、优势互补原则,构建共同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运用司法力量守护长江生态环境,整体推动区域带长江保护向好发展。




强化审判,竖起法治“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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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法治守护。巴东法院准确把握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深刻内涵,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最严法治观,加大对流域生态环境破坏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将“严”的基调贯彻到法律实施各方面,将“实”的硬举措推动到判后生态修复的全过程,严厉打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砍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行“专业化审判+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模式,创新运用补植复绿、生态修复令等创新性司法举措,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数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件中,督促十余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人员以购买鱼苗放生的方式,修复其犯罪行为给长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针对盗伐、滥伐林木类案件,巴东法院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要求被告人按照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要求,重新种植树木,保障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长江生态平衡,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健康发展。






融入治理,绘就环保“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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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拾柴火焰高,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巴东法院主动作为,能动履职,不断扩大“朋友圈”,积极融入全县流域治理大格局,为生态环境保护展现法院担当。

主动与长航派出所、县农业农村局、县检察院等执法、司法机关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执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和大型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没收、销毁、取缔违禁网具1000余件,实现长江巴东段200余艘渔船及“三无船舶”上岸,400余名渔民退捕转产。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方针,在长江、清江、神农溪等江、河沿岸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常态化开展网络电视、自媒体宣传,打造线上线下宣传矩阵。

统筹法院、公安、市场监管、长航派出所等部门力量,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重点打击长江流域和清江流域团伙性质的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守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安全底线,以司法之力助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协同实施,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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