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裁判文书附法律条文让官司输赢明明白白

发布时间:2008-07-02 点击数量:389
2007年以来,在巴东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拿到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跟以往有所不同:一页“相关的法律条文”被附在了裁判文书的正文之后,将案件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具体内容悉数列出。

按照以往的做法,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引用相关法律时,一般写上某条某款即可。当事人若有需要,可以通过书籍、网络或咨询律师等途径获取具体内容,但要为此付出一定的精力。

巴东法院要求所有的判决书和裁定书都全部附录法律条文,旨在使当事人更加直观地理解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确保“官司不论输赢,都能够明明白白”,最大程度地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和说服力。

据该院副院长杨绍南介绍,裁判文书一律附录法律条文至少有三点好处:一是将相关的法律条文明明白白地附在裁判文书正文之后,可以方便当事人查看和学习法律条文;二是可以使当事人详细知悉胜败依据,促使其理性诉讼、服判息诉,既促使法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也有利于当事人及社会各界进一步监督审判质量;三是附录条文的判决书可以成为最直接的普法教材,案子“怎样判”、“为什么这样判”,当事人及关注案件的其他人都能够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