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善用“强制+善意”组合拳 三天执结两案

发布时间:2025-10-20 点击数量:23

近日,巴东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精准适用强制措施,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促使一名涉三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邓某履行义务,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保障了中小微企业的正常运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执行人邓某涉及的三起执行案件中,两案标的额较小(分别为1万元与3万元),另有一案标的额较大。法院调查发现,邓某经营有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且均在正常运营,具备明确的履行能力和稳定的收入来源。然而,在法院依法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督促后,邓某仍心存侥幸,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任何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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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巴东法院果断出击,依法对邓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法律的强制力迅速显现威力。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后的第二天,邓某的家属便主动联系法院,一次性缴纳了了4万元执行款,将两起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同时,邓某家属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就标的额较大的案件拟定了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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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执行干警前往拘留所对邓某进行询问。面对法律的严惩,邓某深受触动,他深刻反思了自己漠视生效判决、拒不履行的错误行为,并表示真诚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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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邓某已真诚认错、其家属已代为履行部分义务并就余案形成了可行的方案,且邓某名下的企业、个体户急需其回归以维持正常经营,巴东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慎研究,决定对邓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这一决定,是法院在确保执行力度的前提下,对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诠释,旨在为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企业恢复生机创造条件。


本案是巴东法院灵活运用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成功范例。它清晰地表明: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零容忍”,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也非“一拘了之”,而是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刚柔并济,惩戒与挽救兼施,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