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那一个感激的目光

发布时间:2014-11-13 点击数量:501

昨日走在大街上,遇到了前些日子来法庭领取执行款的老妇人,她热情地和我打着招呼,眼神里充满了感激。她的老伴李某乙在两年前给别人做工时受伤,经过法庭近两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让他领回了应得的补偿款。

201112月,易某将沿渡河某小区房屋修建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李某甲施工。施工过程中,李某甲所雇请的工人李某乙不慎摔倒受伤。李某乙受伤后先后两次到巴东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数万元。李某乙找易某和李某甲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庭主持调解,易某同意在保险理赔款赔付到位后全部用于赔偿李某乙的损失,李某甲同意赔偿李某乙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因李某甲未按期主动履行,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李某甲家庭确实困难,法院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李某甲分期履行相应义务。2014925日,李某甲交纳了最后一笔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作为一名年轻干警,我感受到法院工作带给我的收获不仅仅是那每月几千块钱的工资,更重要的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他们那感激的眼神是我今后努力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