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2009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9-05-04 点击数量:938

2009年,我院的工作指导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用过硬的标准加强法院管理,用创新的精神补强薄弱环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打造和谐团队,推进和谐司法,构建和谐法院,服务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促进巴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工作重心,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力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法院的目标。

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强化“三种理念”、完善“三项措施”、着力抓好“七件大事”,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即: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亲民、爱民的司法措施;进一步强化廉洁司法的理念,确保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抓审执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抓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效率。继续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做好案件指导督导和评查工作,加强事前监督,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高;继续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促进和谐司法;继续做好集中“清积”工作,加大对有财产拒不履行、引起申诉人上访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建立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继续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化解多年上访老案、难案,建立信访大格局;继续做好案件流程管理,逐步实现逐案审查立案,不断规范受案行为,提高司法效率;继续做好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强化制度的落实,增收节支,提高司法效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成功;确保各项工作在全州法院争先创优,打造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法院。

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强化审判职能

(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准确把握刑事审判的特点和规律,严格执行法律,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突出重点,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抢劫、伤害、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同时,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涉恶以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中的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切实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重视运用非刑罚处罚方式,依法审理好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说服、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二)坚持平等保护的民事司法理念,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民商事审判要依法妥善解决关系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号文件精神,依法及时处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努力为“三农”工作服务。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农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矛盾和纠纷,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大力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要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审理好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促进招商引资,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促进干群和谐的行政司法理念,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审判要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既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坚持文明高效的执行理念,着力抓好执行工作。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推行执行公开,拓展执行方法,完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真抓实干,克难攻坚,推动我院执行工作在现有成效的基础上再向前迈进一大步。

(五)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认真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确保社会稳定。

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化司法改革

进一步建立完善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制度和案件指导督导与质量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完善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制度。在坚持立审、审执、审监分立的基础上,加强诉讼风险告知,进一步对审判流程进行动态管理与监控,使审判工作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监督,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杜绝超审限案件,促使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有序、文明、廉洁地进行。建立完善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指导督导和质量评查制度。配齐、配强案件指导督导工作组,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建立审判委员会和指导督导组听审制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的案件在判决前均需经指导督导组审查、把关,裁判文书在签发前必须送交指导督导组评查,规范评查程序,严格评查标准,完善奖惩措施,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官管理和岗位目标考核以及违法违纪查究制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以政治处为主体的法官管理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法官职业特点和不同审判业务岗位的具体要求,科学设计考评项目,完善考评方法,统一法官绩效考评的标准和程序,并对法官考评结果进行合理利用。建立“有为才有位,有位要有为”的用人机制,有效激发法官和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建立完善以纪检、监察为主体的违法违纪查究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注意从中发现违纪线索,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腐化谋取私利案件的一查到底;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构建“四不为”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制度。在完成我院两庭建设任务后,要充分发挥物质装备建设的保障功能。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在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债务的偿还力度。同时,要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形成高效、优质、快捷的司法保障体系,全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三、以关注民生为要旨,落实司法为民

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创造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真正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法院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真正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进一步落实诉讼风险提示、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增设巡回审判点,送法到基层,审判到乡村。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民调组织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探索与“诉讼途径”相补充、相衔接、相配合的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和完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度。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争取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推行“阳光诉讼”,落实审判执行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公正运行。所有判决结案的裁判文书必须全部上传至巴东法院网,接受公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法来处理案件,化解矛盾,努力提高服判息诉率,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四、以提高能力为重点,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政法工作突出问题的意见》,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解决人民法院工作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为切入点,着力解决本单位、本部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努力践行“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正确理解和处理“三个至上”与执法办案的关系,认真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是进一步加强院庭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民主讨论集中制,完善科学高效、民主集中、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团结型、廉洁型”领导班子。按照懂业务、精管理、善协调的标准,加强中层干部的选拨、培养工作。大胆选拔任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品上过得硬的干部,充分发挥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奋发有为,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广大干警的教育和管理。健全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制度,要通过“走进去,请进来”、集中培训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凡是赴外地学习培训的人员,要对全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起到了一人学习、全院受益的效果。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审判工作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把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作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廉洁司法。

五、以强化保障为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将工作重心前移到法庭,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法庭倾斜,完善对人民法庭内务管理、政治业务学习等工作的考核,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法院办公现代化水平。三是以巴东法院网为载体,加强宣传工作,奋力争创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络沟通,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人物、好事迹,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四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完成我院机关档案向县档案局移交和人民法庭诉讼档案的整理、移交、录入工作。五是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活动。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六、以严格管理为手段,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严格机制管理。规范审委会的监督职能,凡是影响较大的案件、再审案件、二审改判的案件等必须提交审委会讨论。规范均衡量刑,防止量刑失衡,确保司法统一。规范庭审程序,增强庭审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听证制度。严格审判流程管理,明确立案、移送、送达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与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严格质量管理。坚持定期评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在坚持搞好每季度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的案件实行随时评查。定期对案件案件质量进行讲评,并对案件质量实行排名通报。加强案件指导督导力度,对重点案件采取当面沟通、书面点评等方式,指出问题,分析原因,着力提升司法水平,力求优质办案。

三是严格绩效管理。修订完善《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范围、程序和标准。对办案绩效,坚持考核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以接受监督为保障,促进公正司法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审判工作的大事来抓。

一是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无论是上级的重大工作部署,还是本院的具体工作安排,都坚持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对一些专题性的汇报,坚持在报告前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报告后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是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登记、有措施、有结果、有反馈。三是认真拓展监督渠道。主动加强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同时,认真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