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摘登)

发布时间:2009-03-11 点击数量:972
关键词

  1.服务大局 督导各级法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2.以人为本 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从严治院 查处违纪违法712人,10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4.改革创新 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5.接受监督 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

  6.工作要览 最高法院将着力抓好五方面工作

 3月10日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王胜俊在报告中说,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及时把握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0553件,审结7725件,同比分别上升29.53%和24.20%;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0711275件,审结、执结9839358件,同比分别上升10.91%和11.17%。

  2008年工作回顾

  服务大局

 努力为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加大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针对医疗购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加强涉外及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出台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规定,从保障金融债权、制裁金融违法行为、规范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8个方面提出司法指导意见。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金融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涉外及海事海商等案件1136430件,标的额4773.1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5.24%和13.18%。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1674件,同比上升13.48%。

 努力为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针对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涉农案件新特点,及时制定关于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给等涉农案件232615件,标的额45.2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5.81%和29.04%。

 努力为自主创新提供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充实审判力量,将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中级、基层法院从109个增加到133个。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876件,同比上升32.58%。

 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审结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分裂势力和暴力犯罪分子。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禁赌禁毒等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768130件,判处罪犯100730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159020人。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继续加大对经济犯罪、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

 努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积极参与奥运安保工作。针对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婴幼儿奶粉”等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制定司法应对措施,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主动配合做好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事件处理工作。各级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奥运行动”,依法审理涉及奥运的各类案件,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努力推进内地与港澳地区、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司法合作。针对内地与港澳地区、大陆与台湾地区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等文件,加快形成内地与港澳地区、大陆与台湾地区司法协助的制度框架。加强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10621件。

  以人为本

  高度重视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86221件,同比上升93.93%。着力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审结涉及医疗、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576013件,同比上升45.08%。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确认等案件1154946件,标的额2181.86亿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320636件。

 高度重视破解执行难问题。针对执行难的诸多原因,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异地执行等措施,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实行部门联动和地区联动,依法查处拒不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完善信息管理系统,采取公开被执行人失信记录、强制申报财产、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全国各级法院去年执结案件2225419件,执结标的额同比上升33.31%。

 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手抓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一手抓涉诉信访的处理,在“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上下功夫。最高人民法院成立14个督导组,分赴各地督促指导,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督促考核等制度,共排查处理重点信访案件36727件。建立信访案件监督协调机制,完善判后答疑制度,推行申诉听证制度,有效疏通申诉上访渠道,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充分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解决涉诉信访难题。经过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广泛支持,涉诉信访同比下降49.74%。

 高度重视推进司法便民工作。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最高人民法院推出17条新的便民措施,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地方各级法院改进案件受理工作,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采取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减免诉讼费等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方便。调整由基层法院集中立案的规定,推行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有条件的实现了网上预约立案、电子签章。全国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183722件,标的额779.5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23%和31.47%。

 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制度,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案件协调机制的作用。创新调解方式,加强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的衔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法院经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3167107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8.86%。

  以人为本

 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最高人民法院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确立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整顿和转变司法作风。最高人民法院组成13个专题调研组,分赴全国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查找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开展大法官下基层活动,广泛听取基层法官和群众意见。狠抓院风院纪整顿,着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建设。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些“案结事难了”问题,主要因为有的法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法院组织有经验的法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传帮带活动,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通过上下级法院法官交流、新录用人员到基层工作等办法,提高法官熟悉基层、把握全局的综合素质。针对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新问题越来越多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派出讲师团到基层法院巡讲。各级法院及时组织各种专题培训、岗位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共培训法官15万余人次。

 加强基层建设。争取相关部门增加编制,缓解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案多人少矛盾。制定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缓解经费保障不足。地方各级法院在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努力解决基层审判一线法官的职级、职数问题,不断改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案条件。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解决司法不廉、司法不公问题。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首先在机关内部认真排查、重点整治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和环节,要求各级法院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和警示教育,下大气力解决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和《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提出解决影响司法廉洁问题的工作措施。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廉洁的突出问题,公布“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去年以来,各级法院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姑息迁就,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

  改革创新

  更加注重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改革,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试行庭审网络直播,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改革,公开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对执行争议事项公开听证。坚持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国共有5568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05412件,参与审理案件数量上升34.05%。

 更加注重规范法官裁量权。最高人民法院共制定司法解释18件,司法指导性文件43件。强化审判管理环节对法官行使裁量权的约束和规范机制。强化审级监督,加强二审和再审工作,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明确同一类型案件的裁判尺度。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开展量刑规范试点,统一裁判标准。依法保障律师的代理权和辩护权,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正确行使裁量权。

 更加注重加强司法管理。大力加强司法业务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对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大力加强司法人事管理,完善公开招考法官和法官逐级选任等制度,把好队伍进口;通过加强司法管理,提高工作绩效,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41%,生效裁判改判率为0.19%。

  接受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完善对建议和提案的受理、办理、反馈等流程管理,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52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65件。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通过邀请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定期通报工作、反馈整改措施以及个别走访等,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4次,以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6329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及各方面监督。严格依法审理各类抗诉案件,全国各级法院去年共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再审抗诉案件9604件。其中,原判正确予以维持的3569件,改判2273件,发回重审440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的3322件。认真听取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检查和纠正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重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分别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2009年工作要览

  工作要览

 一是着力服务大局,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审慎处理因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引发的各类案件,及时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依法审理涉及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处理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以及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为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认真研究解决两岸“三通”中出现的司法问题,审理好涉台案件。积极推进同港澳地区、台湾地区的司法协助。继续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与合作。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牢牢把握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形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恐怖犯罪和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严惩贪污贿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网络犯罪以及集资诈骗等犯罪。妥善处理各类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三是着力保障民生,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完善便民措施,体现司法为民。

 四是着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优化审判和执行职权配置,规范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的范围和程序,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稳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加快专门法院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审判公正、执行高效。

 五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确保广大法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明审判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全面推行巡视制度和廉政监察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队伍管理,完善法官招录、遴选制度,确保新录用人员的素质。要以基层为重点,加强法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夯实法院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