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讨债遭拒 法官调解促还

发布时间:2010-10-28 点击数量:322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陈瑶)近日,巴东县人民法院沿渡河法庭成功执结一人民调解协议纠纷,被告张某于当庭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原、被告于2009年5月在沿渡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份,约定由被告偿还原告陪嫁现金14350元,后经原告本人同意,由被告书写了一份数额为13000元的欠条,但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仍未偿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通过调解时与被告沟通,法官了解到被告不予给付的真正原因在于双方离婚后原告多次用电话催讨的行为打扰了被告现在的婚姻生活,被告因对原告的行为不满故一直拖欠至今。法官当即对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析理工作,并告知被告,他与原告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离婚协议,该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被告应按约履行,被告未履行协议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对原告的诉请予以支持,最终被告同意当庭履行,这一困扰二人已久的心结终于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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