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阻挠执行 谭某被处罚款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小俊 周韩)3月4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决定给予阻挠法院执行的谭某罚款500元的处罚,谭某认真检讨自己错误行为后准时缴纳了罚款,并向执行法官道歉。
2月25日,巴东县沿渡河法庭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王某在沿渡河集镇某处参加婚宴,遂赶往该处准备将王某带回法庭进行调查。在执行法官准备将王某带上警车之际,王某的丈夫提出王某不能上警车,阻挠执行法官传唤王某,并到警车旁抢人。考虑到婚礼现场人员众多,执行法官迅速将王某带上警车后离开现场。
事后,沿渡河法庭调取了公安机关路面监控,在进一步掌握了谭某阻挠执行的证据材料后,将谭某传唤至法庭进行了严厉批评。谭某承认当时自己酒后误事,写下了检讨书,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并向执行法官认错。巴东县人民法院考虑到谭某一家实际情况,遂依法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