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茶店子法庭和解执结十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0-11-12 点击数量:288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支差)巴东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活动中,不仅致力执结未结案件,还努力通过“大调解”方式消除积案,化解社会矛盾。11月12日,巴东县茶店子法庭通过和解方式圆满执结一起长达10年的积案,取得案结事了的效果。

      1996年,王某多次向田某赊购大米,后因王某经营不善,无力偿付到期货款,于是给田某书写欠条两张,共计一万余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期后,王某仅给田某偿还了部分利息,于是田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即由王某于2003年底前偿还田某借款一万一千元。到期后,王某仍未主动履行,田某遂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因病住院,经济困难,暂无履行能力,于是对该案中止执行。

      今年10月,田某得知王某病情痊愈,且有履行能力,于是向法庭申请恢复执行。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王某的住所地,经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工作,王某同意当场给田某偿还借款5000元,田某也自愿放弃了余下部分。至此,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执行积案,在执行法官的辛勤工作下得以和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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