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9 点击数量:10

巴东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巴东县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  号:(2025)鄂2823执恢395号

申请执行人:巴东金盛典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陈中寿、易习芳

收款人:周宗安

金  额:140000元

承办人:张永峰

联系电话:07184330305

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


巴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