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巴东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巴东县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 号:(2025)鄂2823执恢395号
申请执行人:巴东金盛典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陈中寿、易习芳
收款人:周宗安
金 额:140000元
承办人:张永峰
联系电话:07184330305
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
巴东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