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协助执行 化解家庭纷争

发布时间:2010-11-27 点击数量:455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元贵  邓正灿1126日,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法庭在执行一起离婚纠纷案时,充分发挥村干部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邀请他们协助做好执行工作,使情绪激化的当事人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汪某与徐某原本是一对和睦的夫妻,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并闹上法庭,今年9月,经法庭调解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共有的房屋归汪某所有,由汪某给徐某补偿房屋价款4.2万元。协议达成后,汪某未按协议确定的时间主动履行。

在巴东县黄土坡整体搬迁建设过程中,汪某与徐某原共有的房屋被征用,汪某共得房屋补偿款十三万余元。该笔补偿款到位后,汪某即将补偿款取出并转移。执行法官找到汪某后,汪某表示钱已用完,要杀要剐都行,但不会给徐某补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虽然汪某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已经违反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处罚,但考虑到汪某与徐某原系夫妻,且有一个小孩,若强制执行,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增加双方的矛盾。于是,执行法官决定邀请在当地颇有威信的村书记陈某给被执行人汪某及其家人做工作,促使汪某主动履行。

陈某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后,立即赶到执行现场,并做通了汪某家人的思想工作,汪某主动交纳了执行款,持续一年多时间的家庭矛盾顺利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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