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口法庭和解执结一起陈年借款案

发布时间:2010-12-07 点击数量:464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官渡口镇一村民缺资金找当地信用社借款,因无偿还能力借款一拖就是26年。11月30日,被执行人杨某将11300元执行款交到了法庭,一起陈年旧案终于得到了化解。

    1984年4月,杨某因购买拖拉机在巴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1300元,双方约定在同年12月18日前偿还。借款到期后,杨某仅偿还了部分利息,本金一至没有偿还。2003年4月,信用社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庭,并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杨某偿还信用社借款11300元及利息。文书生效后,因杨某无履行能力,案件经申请人同意中止执行。

    2010年11月,巴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在立案后考虑到杨某年岁已高,偿还能力仍有限,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在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考虑到杨某的履行能力而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双方达成了由杨某偿还申请人借款11300元的和解协议,杨某承诺一定及时按和解协议履行。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