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有些父母在离婚后却对子女不闻不问,这既不符合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也触及了法律底线。日前,只管生不顾养,长达十年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巴东籍男子范某虎被挂网追逃,并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享县落网。
范某虎系湖北省巴东县金果坪乡人,2008年7月,范某虎与李某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范某圣雪。2011年10月,范某虎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范某圣雪归李某抚养,由范某虎每年支付抚育费60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时止。此后,范某虎外出下落不明,长期处于失联状态。
2021年,范某圣雪将其生父范某虎告上法庭,要求范某虎一次性支付其抚养费90000元。范某虎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范某虎支付范某圣雪2011年10月至2021年9月间的抚养费60000元;范某虎自2021年10月起至范某圣雪年满18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限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抚养费。判决生效后,范某虎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范某圣雪申请巴东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巴东法院先后给范某虎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范某虎置若罔闻,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义务。2022年3月,巴东法院决定对范某虎限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范某虎仍长期躲避执行。此后,巴东法院对范某虎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并公告送达了决定书,但范某虎仍分文不付执行款。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范某虎有较大数额的银行流水和微信消费记录,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2年7月10日,范某圣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范某虎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巴东法院审查后认为,范某虎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长期失联躲避执行,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且在被法院采取信用惩戒、决定拘留等强制性措施后,仍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漠视司法权威。据此,巴东法院以范某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对其决定逮捕,并移送公安机关挂网追逃。日前,范某虎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享县落网,并被押解回湖北巴东。
“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作为父亲,你都应该支付抚养费,这是父亲的责任和义务……”承办法官耐心对范某虎释法说理,努力让其清楚地认识到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女儿失去生活保障是违法失德的行为,也会让父女感情产生隔阂。
最终,范某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联系家属筹款凑钱,将范某圣雪年满18周岁前的抚养费90000元全部交到法院。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父母之于子女,“生”是缘分、是恩情,但“养”却是责任、是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夫妻离异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律确定的义务,未履行该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范某虎以身试法,长达十年对自己的女儿不闻不问,有失父亲之责。愿天下所有父母履行自己的义务,让孩子生有所养,愿天下所有孩子谨记父母之恩,让父母老有所依。所谓父母子女一场,不过是相互滋养。今日,你养他小,来日,他护你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