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0-03-30 点击数量:665

巴东县茶店子法庭副庭长 向 媛

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我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审判员前后经历了多年的艰苦磨练,现就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以及书记员工作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谈点个人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明确书记员的基本职责 

书记员工作从收案、审理到执行,贯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我今天与大家交流的重点是法庭审理阶段书记员的基本职责,其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个部分。

一) 庭前工作

开庭之前,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专用名词术语、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全面了解,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争议焦点,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等等,做到心中有数,为庭审工作做准备。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时,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 庭后的工作

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

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核对无异章。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在校对文书过程中,书记员应仔细校对文书是否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是否错误、合议庭成员名字是否用错、案号是否正确、涉案的数据是否正确、诉讼费各项相加是否准确、如有保全费用是否在判决书中有体现等等。一份文书应多次校对,保证文书送达时没有错误。
  
4、裁判文书的送达:在判决书送达时要作宣判笔录及送达回证,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及上诉期限(一般在文书的尾部有交待)。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5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事实上立卷是从诉讼活动一开始就进行了的,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各种诉讼书面材料都应随时整理。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装订与归档。凡已结案的卷宗,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应及时装订。整理卷宗时发现有小于A4纸张的材料要粘贴到A4纸上,所有入卷的材料均要求为A4纸张大小,凡有铅笔、圆珠笔填写的字迹或传真纸,都要复印一份放在卷宗中。材料上的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均要取出,卷宗中不能有这些东西,否则会损伤卷宗。卷宗以100页为分册标准。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持相应的案件登记簿到档案室归档,档案室档案员在移送的登记表上签名,做到交接清楚。

对于上诉、抗诉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凡上诉案件,在当事人交来上诉状时,均要求他注明提交时间、提交人。书记员应及时将卷宗装订成册,在上诉人提交上诉状之日起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被上诉人,并填写好上诉案件登记簿。对于上诉案件要认真装订,并填写齐全,对于特殊情形(如超审限)应及时和审判员沟通,移送要将正副卷均移送,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立案庭,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在实际工作中,书记员除完成在诉讼中的基本工作外,经常要办理的事项有: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内勤工作;协助法官起草司法文书;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较为简单的案件事实;法官或庭长、院长安排的有关审判事项。

二、精心制作诉讼中的各种笔录

(一)庭审笔录。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

1熟悉案情。(前面已讲)

2、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间予以补记。在笔录中应有体现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最后陈述、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的字样,以体现程序的完整性,减少因程序违法而被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的动作应记录在案。对于当事人陈述的利率标准、本金及利息金额应准确记录,可以事先将已有的金额抄在空纸上,以便需要时可供提醒。如证据较多,刚开始记庭审笔录时,可以将证据清单复印一份,供需要时抄写。

3、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4、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5、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书记员应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不应出现了低级性的失误,例如:把“检材”记成“检裁”,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

6、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二)调查笔录。在制作调查笔录时应写明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时应向被调查人或单位出示工作证,记录时首先在笔录中明确阐述,我们是巴东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现针对于原告某某诉被告某某××纠纷一案,有些情况向你(们)进行核实,希望你(们)如实阐述。每次调查笔录都有一个或多个目的,记录时一定要将调查人亟待知道的事实或需要解决的程序问题明确体现。笔录制作完后应交被调查人阅读,由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合议庭(审委会)评议笔录。在记录合议庭评议笔录时首先应将所有参加评议的人员名字、评议的时间、地点记录在头纸上。评议过程中的笔录要注意把握三个环节:(1)案件承办人汇报案情,这一部分,均有审理报告,可以略记;(2)讨论经过,这一部分应注意记清每位参加合(评)议的成员的观点意见,如有庭长、院长参加评议的更应将他们的观点详细记录。如果有反对意见,一定要将反对意见写清楚;(3)讨论结果,评议结束后详细写好评议结论,并及时请合议庭成员逐一签字。审委会笔录应明确各审委会成员的意见,并准确写明审委会最终确定的结论意见,并及时请审判委员会成员逐一签字。

三、几点个人感受

要做一名称职的书记员,除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业务技能外,还应保持“三种心态”,树立“四种意识”。

(一)保持三种心态

一要热心。作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书记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如何,将影响到法院的整体形象。因此,我在这方面特别注意,不论自己多忙多累,都要热情接待当事人和律师,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有一次,一位当事人因其在某石料厂的到期债权被扣留,多次到法院大吵大闹,认为法院处理不当,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解释,这名当事人最终表示服从法院的处理,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二要细心。书记员的工作比较琐碎,但法庭工作无小事因此,任何一点疏漏都可能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一个办案能力再强的法官,一个审理得再好的案件,如果因为书记员记录不仔细,笔录出现多处错误,如果因为送达的因素考虑不周全,程序上出现一点瑕疵,都可能使我们的审判工作成果功亏一篑,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仔细、仔细再仔细。在送达工作上,尤其涉及时限、期间和签收方面的问题,一定不能马虎。在作各类笔录方面,不仅要做到记录详细,更重要的是,听记要细心,做到心、脑、手合一,认真领会审判员问话的宗旨,围绕审判员的问话,提取当事人回答的意思。在文书校对上,要逐字逐句地校对。
三要有责任心。责任心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一个人哪怕再有才能,如果对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没有责任心,就不可能把工作做好,取得好的工作成绩。书记员工作是琐碎的,特别是笔录工作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它将接受历史的检验,来不得半点马虎,这些都要求书记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二)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团队意识。世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书记员工作同样如此,它要求书记员在工作中摒弃自以为是、居功自傲的作风,在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二是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有服务意识,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疾手快,反映敏捷,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创新意识。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给书记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自律意识。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书记员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在庭审中,书记员要保持中立态度,不能歪曲事实,主观臆断,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

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体会。总之,做好一名书记员,要善于动脑、用心思考,不能主观臆断、胡思乱想;要手脚灵活、办事果断;要学会在该说的时候能言善辩,但同时又要学会在不该说的时候守口如瓶。通过锻炼毅力、发掘潜力、自加压力、激发动力,轻松自如地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