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尽赡养义务 老人起诉到法院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张永峰) 赡养父母本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常会有子女以老人在分家析产时候“偏心”致使自己“吃亏”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巴东县茶店子镇的谭老汉年近七旬,膝下二子均已成家立业。前些年,谭老汉为减轻儿子的生活负担,一直未提出赡养要求。但是,随着年纪增大,身体大不如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谭老汉要求两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兄弟俩却以分家时父母对财产分配不公为由相互推诿,村干部多次调解也没有达成协议。
无奈之下,谭老汉于今年3月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茶店子法庭受理该案后,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两个儿子到场后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其讲法析理,教育和引导谭老汉的儿子既要继承发扬传统美德,也要遵守国家法律。
经过做思想工作,谭老汉的两个儿子表示:“虽然父亲当初在分家时候有些偏颇,但是老人将我们抚养成人确实吃了不少苦”,并当面向谭老汉认错,表示以后一定好好赡养老人,弥补之前的过错。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两个儿子从2015年3月起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