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警察节前:流逝的年华 无悔的青春
1984年秋,我接受组织的挑选,背着简单的行囊,拎着从幺叔那借来的人造革皮包,怀揣着带有母亲体温的五元钞票,在乡亲们的千叮咛万嘱咐声中,踏着弯弯的山路,沾着泥土的芳香,告别了我生活16年的家乡。
到当事人家中进行案件调查 我参加工作38年。在绿葱坡镇、大支坪镇人民政府工作11年后,1995年,二十八岁的我通过全国法检系统增编补员,有幸到巴东县人民法院从事我热爱的政法工作。在人民法庭、立案庭、行政庭、执行庭工作8年后,本想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继续在审判台上敲击法槌、定纷止争、惩恶扬善、为民服务,但在2003年,听从组织的安排,走进了警营,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司法警察。从维护法院安全的法警工作,到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的执行工作,我始终按照“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要求自己,开展工作。 回顾38年历程,有奉献、有收获、有成功、有坎坷,改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忠诚,明天,我们将迎来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谨以此文与广大战友互勉。 峥嵘岁月,无悔人生 曾经 芳华岁月,扎根一线,忠诚为民 意气风发,辛勤付出,默默奉献 而今 岁月有期,芳华不在,青丝变白发 明天 一身警服,一生责任,我心永恒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续写新篇章 新世纪新征程,任重而道远。我一定将使命扛在肩上,将人民装在心中,履职尽责,不懈奋斗,同战友们一道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精彩答卷,当我们退休后回忆往事时,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