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吃野味了!巴东一男子捕猎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12-16 点击数量: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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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斑羚

喜马拉雅斑羚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一级。



中华斑羚

中华斑羚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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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捕猎,是违法的哦!!

案件经过



01

2022年2月,胡某某为防止野生动物破坏其种植的庄稼,在其租种的农田附近山林设置了两个钢丝套陷阱。同年2月,胡某某前去查看陷阱时发现捕获一只野猪,但已腐烂。


02

2023年3月19日,胡某某前去查看陷阱时,发现捕获一只野山羊。胡某某将野山羊带回家处理,发现这只山羊腹中还有一只小山羊,且小山羊皮毛已长全。处理后的母羊有一部分被胡某某家食用,剩余部分和小羊一起放在冰箱内储存。


03

2023年3月29日,巴东县公安局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在胡某某住所发现捕兽夹、钢丝绳,胡某某主动向民警交代了其设置钢丝套陷阱捕获野生动物的行为。当日,巴东县公安局在胡某某处依法搜查并扣押了涉案剩余野山羊肉。

2023年4月24日,经鉴定,送检2件检材属喜马拉雅斑羚或中华斑羚。



案发后,胡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罪行,并主动预缴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某在案发后认罪认罚,并具有自首、积极预缴罚金等量刑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胡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