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3④ | “十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1-23 点击数量:506


“十项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巴东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总结梳理近在“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坚持“实用导向、问题导向、现实导向”三个维度,制定出台10项涉企制度和惠企措施,初步建立起涵盖“立、审、执、破”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切实把“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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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经济影响评估机制

巴东法院按照省、州法院工作部署,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贯穿于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质化运行,着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率保持100%。

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

巴东法院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办一案、献一策、惠一企”办案模式,不仅通过个案审判定分止争,更注重人民法院的社会担当,坚持为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单位提供精准建议和有效决策参考,通过司法建议积极履行社会职责,努力实现行政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2023年,巴东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书12份,为企业疏通痛点、堵点、难点,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推行“诉讼服务一码通”机制

通过诉讼服务一码获取、线上诉讼一码通办、司法公开一码查询,将分散在不同端口的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开庭、诉讼费缴退费、审判答疑等功能全部集成在一码通平台,实现扫一个码、办所有事,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诉讼引导,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实现诉讼服务零距离,实质性推动市场主体诉讼降本增效,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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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对涉企案件,巴东法院立案后就从保护金融安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两个方面拟定执行思路。对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地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而是采取‘放水养鱼’的柔性执行,帮助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造血再生,复工复产创造财富,从而提高债务清偿能力。2023年完善“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依法依规为47家市场主体解除失信惩戒。

构建“拯救型”破产审判机制

积极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功能,依法高效办理小微企业破产案件,探索对小微企业而言更快捷、灵活和低成本的市场退出和挽救的审理方式,通过破产制度“缓一口气”“输一次血”,赢得重生的时间和机会,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审结首例“自行和解”破产案件,并在全州首次运用“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集中兑付债权。

出台“胜诉即退费”机制

制定出台《巴东县人民法院“胜诉即退费”流程管理规定(试行)》,落实执行立案零收费制度和“胜诉即退费”工作制度,极大地提高了退费效率。2023年巴东法院已主动退费178 笔,退还诉讼费用49.8万余元,不仅有效减轻了企业诉累,更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落实诉讼保全免担保制度

对符合要求的优质企业,作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时,不再要求提供担保措施;作为被告时,对于缺乏保全合法性与必要性的债权人保全申请,可免予采取保全措施。2023年,巴东法院对信誉良好,无强制执行案件的21家涉案企业实行诉讼保全免担保。

实施分调裁审机制

聚焦办案质效提升,健全分调裁审机制,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23年适用简易(速裁、小额程序)审理涉企案件1176件,平均用时同比缩短5.52天;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破产案件,办案用时仅55天;审结首例“自行和解”破产案件,办案用时仅50天。启动诉前鉴定, 16件涉企案件平均鉴定时长29天,持续降低企业时间成本。

执行事务一站通办机制

以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执行事务“一站通办”改革为重点,优化诉讼服务,设置集约化事务中心, 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推行电子化送达流程, 注重信息化技术支撑,切实推进执行事务“一站通办”,让当事人“走进一个门、事务一站清”,用更大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涉企案件诉讼服务机制

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探索施行案件阅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涉企案件质量。推动诉讼事项网上立案,在线办理,实现群众“指尖诉讼”,为涉企案件办理“提速”,为企业实现公平正义“助跑”,绝不让企业“困在打官司的路上”。2023年, 556件涉企案件通过律师服务等平台立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诉前调解涉企案件诉前调解190件,调解成功9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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