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涛书记到州中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12 点击数量:1063

恩施法院网讯 (通讯员 史常富)3月11日上午,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涛一行到州中院调研指导工作。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董永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沙玉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金施,州政协副主席刘志兵及州直有关单位领导同志陪同调研,州中院院领导、中层正副职干部参加座谈。

王海涛书记在听取州中院工作情况汇报及参会领导发言后指出,过去几年,全州两级法院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公正司法,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各项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为全州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新一届州中院领导班子履职以来,政治大局观念强,抓班子带队伍思路清晰,在加强法院管理、推进审判工作,尤其是针对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一些新举措,法院工作开局很好。

王海涛强调,全州两级法院要理性对待司法体制改革,抓住机遇,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在依法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推进平安恩施、法治恩施建设中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依法办事,正确处理法律和纪律的关系,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服务大局。要自觉增强大局观念,充分认识当前全州工作的大局就是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就是脱贫致富,建成小康社会。要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法院工作本身也是大局,是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的一部分,必须认真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光荣职责。三是要强化群众意识。无论是法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树立自己就是普通群众一员的观念,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四是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要自觉把权力关进法治和制度的笼子里,在工作中要做到依法依规履职。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加大对恩施地区法治条件、法制环境、法治氛围和法治文化的调研。要通过公正的裁判赢得社会和群众的信任,进一步营造法治、公道、公平、正义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要深入分析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树立人民群众通过写信、网络、打电话也能解决问题的正确导向。五是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依法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履行各项职能的过程中,既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也要接受干部、群众和身边同志的监督。尤其是人民法官更要严于修身、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自觉规范权力的行使,把监督批评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六是要增强法律的执行力。要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增强治理能力和制度执行力,确保法规制度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针对州中院对州委提出的建议和请求,王海涛书记强调,第一,中央、省委、州委对涉诉信访问题高度重视,为贯彻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我州化解涉诉信访问题任务繁重的实际,原则同意并支持州中院设立诉访局,在权限范围内按程序研究办理,如果州里没有权限也要作为一个问题向省里提出,并积极争取落实。第二,在编制问题上要尽量少空编,要结合我州实际设定用人标准,适当拓宽进人渠道,探索从法学院和律师中引进人才。第三,对从制度上明确人民法庭为实职副科级单位的问题,州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权限尽快解决,对州里不能解决的要以州委名义积极向省里争取政策。第四,关于司法救助的问题,要积极整合和善于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力度。

州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董永祥在充分肯定两级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希望两级法院在“法治恩施、平安恩施、小康恩施”建设中依法履职,发挥应有的作用。

州委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向辉,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韩思懿,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邢祖训,州委政法委副书记覃力,州编办主任张树香,州财政局局长王金维,州司法局局长张在勇,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张仁谦,州委政研室副主任粟勇,州司法局党组成员、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州律师协会秘书长张峋等州直有关单位领导参加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