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3-07-04 点击数量:605

诉源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方式,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在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督导

近日,我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或待遇认定案件,原告向某是未取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与他人合伙从事瓷砖经营,经营门店使用向某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第三人李某受个体工商户向某的雇请从事瓷砖配送工作,后在瓷砖配送中受伤,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所受伤为工伤,向某认为个体工商户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不服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个体工商户向某与李某进行协调,从案件的诉讼成本等各个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个体工商户向某与李某达成了一致协商意见,解开心结,向某撤回了对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起诉。

此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仅给行政争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避免了当事人因工伤保险待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



近年来,我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尽可能促使当事人和解,以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在坚持对被诉行政行为做出合法性评判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以“能调不判,多调少判"为主要工作思路,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塑造行政诉讼领域的“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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