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手”代写论文,合同无效,钱退还!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作为学术研究的基石,学术诚信显得尤为重要。然而,近年来,代写代发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却频频爆光。近日,巴东县人民法院野三关人民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代写代发论文纠纷案件。
2021年12月,赵某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自称有专业论文发表渠道的王某。于是,赵某联系了有同样需求的钱某、孙某和李某等人,四人一拍即合,决定共同委托王某代写代发两篇学术论文。赵、钱、孙、李四人向王某支付了75000元,并详细告知了论文写作标准和要求。
然而,截至2023年12月,王某未在任何期刊上发表论文,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赵钱孙李四人通过网上立案向巴东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王某返还75000元。
王某认可赵钱孙李向其转账75000元的事实,但他辩称,之所以没有发表论文,是因为赵钱孙李中途变更论文写作要求和标准,导致论文质量无法达到在三区SCI杂志上发表的要求,因此被期刊退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论文代写代发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效力,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王某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向原告予以返还。经过法院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错误,王某同意分期退还赵钱孙李75000元。
法官提醒
学术领域不是法外之地,非法所得不受法律保护。代写论文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违背诚信信用和公序良俗,学术研究者应恪守学术道德,拒绝学术不端,坚决抵制弄虚作假的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