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致被执行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1-15 点击数量:404

致被执行人 

距离2023年春节还剩不到十天了,作为法院的被执行人,你是否还在过着背井离乡四处躲藏的日子,是否还在为陌生人敲门而心惊胆战,是否听到警笛的声音而慌乱害怕,是否为买不到高铁飞机票而回不了家,是否担心在拘留所里过年?

法院执行局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你们拒不履行,甚至想尽种种办法来逃避债务、抗拒执行、拖延执行,那么你们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财产不保。你的存款、车辆、房产都会被法院冻结、查封、扣押,并依法进行拍卖,你的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会被法院冻结,还要面对随时可能上门的法院干警。
二、信誉“拉黑”。法院会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你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你的照片还会被推送到网站上,被网友及亲朋好友围观,这些真的是你愿意看到的吗?
三、寸步难行。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住星级以上宾馆、旅游、度假;不得购买不动产或非经营必需车辆;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四、形象受损。被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频频曝光。届时,但凡认识你的人都知道你是失信被执行人,父母也会觉得脸上无光,儿子、女儿会因为你在学校抬不起头,亦或是儿子娶不上媳妇,女儿嫁不出去,亲戚朋友都会远你而去……
五、事业受阻。失信行为将向你的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你将无法担任企业董事长、监事和高管;不得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招录为公务员。
六、司法拘留。对于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行为,可对其处以最高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七、或被判刑。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人无信则不立,诚信不仅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础,而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不管你是什么身份,请牢记诚信是最好的通行证。为了你能过上幸福安稳的生活,请积极面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大声对失信说“不”,从此摆脱担惊受怕、失信受限的日子。
如已自行履行完毕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履行完毕,请及时告知法院相关具体情况,尽快联系承办人办理相关结案手续,以便法院能够及时处理,避免给自己生活带来不便。
巴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在春节期间严厉打击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为了你及其家人能一起过上一个安心、舒心、放心的春节,我们及时督促被执行人放弃侥幸心理,务必认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与我们主动联系,早日还清债务,携手共建诚信社会。
联系方式:0718-4336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