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不当撞伤路人 法院调解化解纠纷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 李 辉)因操作不当撞伤路人,向某被起诉到法院。10月29日,巴东县官渡口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4年4月25日,向某驾驶粤SA995M号小型轿车由巴东县信陵镇大坪社区沿万福路向黄土坡方向行驶,16时40分行驶至事故地段时,因操作不当,挂倒过公路的彭某,致成彭某右足骨折,后彭某被送往巴东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向某在该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2014年8月19日,彭某之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彭某与向某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彭某将向某告上了法庭。
官渡口法庭受案后,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彭某与向某进行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化解了双方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