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情调解执结“嫁妆”案

发布时间:2011-05-29 点击数量:442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谭支差)5月27,经过巴东县茶店子法庭执行法官的协调,申请人田某终于顺利领回自己的嫁妆。

田某和吴某于2005年经他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同年6月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尔后,田某携带嫁妆到吴某家中与其共同生活。婚后双方感情不合,常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吴某于2011419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田某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在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于2011526日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田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即嫁妆归田某所有。调解书生效后,吴某没有积极主动配合,田某无法领回属于自己的嫁妆,于是田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田某的执行申请后,反复给吴某及其父母做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现场监督下,双方“好花开好花谢”,田某领回属于自己的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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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