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法庭创建”|【“枫”景快递】提醒,您的快递已到法庭,请尽快领取
“邓法官,大厅外有一个快递盒子,你是签收人。”
“我最近没买东西呀,谁寄得呢?”疑惑之中,邓锦涛当着同事们的面打开包裹,才发现是一面“沉甸甸”的锦旗。
锦旗上嵌写着“专业精湛解民忧,热心尽责暖人心”。
原来是邓锦涛前段时间承办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杨某某寄来的,一个暖心故事也随即被拨开。 杨某某是贵州省天柱县人,在水布垭镇境内与向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杨某某全身多处骨折,被鉴定为多处伤残,最严重一处为伤残八级。 了解到杨某某维权路途遥远,家庭经济困难,且因伤致残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邓锦涛便暗下决心,要在一审中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避免一判了之而增加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开庭当天,双方因分歧太大,未能达成协议。庭审结束后,邓锦涛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调解。然而,不为人知的是,在这之前已经进行了一次诉前调解和一次庭前调解。 “原告要的太多了,七八十万,哪有那么高的标准哦。” “我是实实在在受的伤,医院下了三次病危通知书,而且现在残疾了,生活都成问题。” “我是没得法,住院花了那么多钱,都是我垫的。” 保险公司、受伤者、肇事者各执一词,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今天不早了,你们来的路程很远,先回去休息,冷静一下,再商量解决方案。”邓锦涛一边招呼当事人各自回家,一边思索下一步的解决方案。 “法官,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我们住在贵州的一个偏远县,为了处理这起交通事故,已经折腾了好几次,家里压力太大了,我也刚毕业不久,我爸现在残疾了,家里急需用钱。”原告杨某某的儿子打来电话。 “你们放心,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我会尽量想办法的。”邓锦涛答复道。 在随后的三十多天里,邓锦涛先后七次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既当“传话筒”,又当“消音器”,通过来来回回的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数额协议。 然而,因为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又让双方当事人犯了难。为此,邓锦涛又依托金融解纷平台联系案涉保险公司的县、州两级的相关工作人员,协调他们尽早向省公司申报相关手续,确保案涉赔偿款在最短的时间内直接发放到杨某某的手中。 至此,这起七十余万元的赔偿纠纷,历经七次调解,终于尘埃落定,案结事了。 邓锦涛拿着这面沉甸甸的锦旗,对在场的同事说:“我们是凡人,但我们也是法官。只要我们的梦想不平凡,无论怎样努力都会向上,只要我们心怀民众,无论怎样做都是向善。” 近年来,水布垭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办好案件就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形成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三步走”,“判前释明到位、判后答疑到位、执前回访到位”“三到位”工作法。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纠纷、办好每一个案件,把一颗良心放在人民群众身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