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婚姻分居十七年 法院调解双方和平离婚

发布时间:2013-12-12 点击数量:601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 向子龙)日前,水布垭法庭成调解了一起分居已达17年的离婚案件。

黄某与田某1993年登记结婚。因家境困难,黄某在婚前对田某无甚了解,婚后即到田某家共同生活,婚后才知晓田某患有听力语言一级残疾,系被监护人。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三年后,黄某不堪家庭困境离家出走,这一走就是17年。

2013115,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田某离婚。黄某和作为田某监护人的田某之父到庭后,法官了解了上述情况,遂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田某之父代表田某同意黄某离婚,同时,黄某一次性给予田某经济帮助费5000元并当场履行。

至此,这一分居长达17年的婚姻得以和平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