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巴东县人民法院等四方联动促工伤争议快速化解
“非常感谢法院,让我少走弯路,省时又省心。”谭某甲在调解现场收到微信转款时激动不已。
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当场赔付,这起原本可能陷入漫长诉讼程序的工伤认定争议案件,在法院、人社、镇政府、村委会四方联动调解下,实现了快速且圆满的解决。
去年3月,巴东县某水泥制品厂工人谭某甲在货车装砖时被落砖砸伤。事发后,谭某甲先在民间诊所简单处理伤势,后因伤情未有好转前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脚跖骨骨折。人社部门依据调查结果,认定谭某甲的伤情为工伤。水泥制品厂却以谭某甲在民间诊所治疗的是右脚、左脚骨折与工伤无关为由提出质疑,对人社部门提出起诉,导致案件陷入僵局。
按常规程序,法院需先审理工伤认定合法性,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谭某甲仍需就工伤赔偿问题另行起诉。这意味着当事人至少要经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两套程序,耗时较长。
案件受理后,巴东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深入分析案情,认为案件核心争议虽在于左脚伤情是否确由本次工伤事故所致,涉及劳动者及时获得赔偿的迫切需求与企业的经营顾虑。为彻底解决双方的争议,法院启动“府院+基层”联动机制,邀请人社部门、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四方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经过3小时的多轮协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协议内容涵盖了医疗费、误工损失等相关项目,且水泥制品厂负责人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谭某甲支付了全额赔偿款。随后,水泥制品厂主动撤回了对人社部门的起诉,行政争议得以彻底化解。
“工伤认定案件往往直接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存保障。该案的成功化解体现了四方联动调解机制的高效与灵活,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我们推动行政审判从程序性裁决向实质性解纷深化的重要成果。”巴东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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