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

发布时间:2011-01-13 点击数量:1202

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112日在巴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廖学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及2011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1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持为人民司法,注重社会矛盾化解

2010年,县人民法院立足于和谐司法,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012件,审结1974件,审结率为98.11%,与上年同期相比,受案上升10.13%,结案上升10.71%;受理执行案件1060件,执结1045件,执结率为98.58%,执行标的额1940.07万元。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一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69件,判处犯罪分子224人。一是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法严惩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二是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2,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强化量刑事实调查,引入量刑建议和量刑辩护工作,确保量刑活动公开公正,着力解决 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3,把握的相对性和动态性,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将诉前调解引入刑事审判,促使被告人赢得被害人的谅解,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5件,和解结案并全部履行43件,占结案总数的78.18%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注重调解,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54件。一是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山林、宅基地等案件,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冲突,塑造理性包容、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4原则,推出“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巡回法庭进村组,人民调解进法院,司法行政齐联动,社会法院共调解”为内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仅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就达到78.62%。三是注重保障社会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1069件。四是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原则,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全面发展。5个人民法庭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91件,调撤率为85.55%,其中,官渡口人民法庭的调撤率高达97.09%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一是依法受案,强化诉权保护。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确保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进入诉讼,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二是加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5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15件。三是注重协调,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以协调方式结案29件,协调结案率达56.86%。四是审慎处理做好国家赔偿工作。全年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申请人依法获得司法赔偿4.5万元。

()着力推进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一是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二是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推行信息资源共享,合力化解“执行难” 6是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7,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四是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五是切实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全年完全执结案件952件,完全执结率达91.05%,执行标的款实际到位率达87.62%。六是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回告制度,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107件(次)。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效。一是构建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全位运行”的审判质效管理新机制,夯实审判管理工作基础。二是启用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将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各项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推行实体审判权与程序管控权的分离,增强审判管理的科学性。三是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质量、效率、效果”三大质效考核标准,细化到25项具体指标,确保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更直观、能评查、可操作。四是开展“案件质量效率年”活动,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确保实体裁判公正,审判程序合法,办案效果良好。

()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和县集处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建立“统一协作、源头预防、下访稳控”工作机制,实行院领导参与书记大接访、院(庭)长接访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二是多措并举,整合资源,积极加强与基层组织、县直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带案下访、定期约访、随时接访”的办法,群策群力解决信访问题。三是提高案件质量,强化诉讼调解,推进源头治理,控制信访增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开展涉诉信访“清积”工作,减少信访存量。全年共处理涉诉信访案件71件,完全息诉息访53件,息诉息访率达74.65%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县人民法院把履行审判职能与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巴东火车站建设、神农小区征地拆迁、百顺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跨江电网改造、巴东一中整体搬迁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 发挥职能作用,参与综合治理。一是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二是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合力推进社会管理。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随时排查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认真做好被判处非监禁刑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五是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深入综治联系点指导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落实司法救助,切实保障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采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指定辩护人、代理人37人(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53名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5.47万元,占应收诉讼费的9.8%,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无经济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司法便民。以金果坪、清太坪、溪丘湾等巡回审判点为依托,把假日法庭与巡回审判结合起来,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案发现场就地调解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地处偏远的农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5个人民法庭全年共开展巡回审判756件(次),占法庭审结案件总数的63.1%

()强化司法宣传,拓展服务平台。一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建立“互动、互信、互助”的良好关系。二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宣扬法律正义,弘扬社会正气。三是将巴东法院网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法院重要活动和审判信息,让社会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司法运行常态。四是推行裁判文书上网8工作,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2010年,判决书上网率达到100%。五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用客观事实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2010年,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表彰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三、坚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以“公正、廉洁、为民”9为核心,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龙头来抓,促进各项工作良性循环。

()开展教育活动,强化宗旨意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三个至上 10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和引领作用,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转化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司法能力、作风形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有了新提高。

()完善监督机制,锤炼廉洁作风。一是强化教育,不断提高法官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三是健全预警机制,对重要岗位、重点事项设立腐败风险防控点,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四是认真落实“五个严禁”规定11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和引导法官“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五是聘请廉政监督员,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廉洁司法。

()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工作热情。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提拔使用干部,树立“凭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人事工作氛围。二是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全年共选派21人(次)参加专项业务培训。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参考的7人中有5人顺利通过,其中2人获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12 

()加强文化建设,营造争先氛围。坚持把“争先在岗位,创优在平时”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将争先创优活动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一是完善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质效考核机制,调动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二是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法官业余文化生活,树立“情趣高雅,和谐文明,昂扬向上”的良好风气,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开展“文明庭室”、“十佳法官”、调解能手和“精品案件”等评选活动,营造“学有先进、比有榜样、赶有目标”的争先创优氛围。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庭庭长等一批先进典型,院办公室、官渡口人民法庭等4个集体受到州级以上表彰。

()加强陪审工作,推进司法民主。一是加强培训和管理,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庭审能力,促进人民陪审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二是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在各单位广泛推荐的基础上,审查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32名人民陪审员,占全院法官总数的50%。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有效推动司法民主。全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活动146件(次),陪审率达33.49%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县人民法院着力在自觉经常上下功夫,主动争取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坚持联络沟通经常化。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将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三是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2010年,县人民法院收到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代表对办理情况十分满意。四是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社会监督,争取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巡视组的充分肯定。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多,审判力量相对不足,极少数案件审判质效不高;二是少数法官的服务意识和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一定差距;三是部分案件标的大,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少数被执行人诚信缺失,逃避执行,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考验;四是信访案件矛盾尖锐,个别信访人“非访、闹访、缠访”,化解和处理难度大。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生态统领、产业兴县、科学发展、和谐包容”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从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切实为我县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具体地讲,就是“坚持一个统领,开展两项活动,发挥三个作用,抓好四项工作,力求五个突破。”

坚持一个统领,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

开展两项活动,即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13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全体法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效率年”活动,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争取最佳办案效果;

发挥三个作用,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使审判工作成为服务十二五的重要支点;

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坚持廉洁司法,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高法官处理实际问题、做好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延伸审判工作的辐射力,为构建“一城双翼、南北互动、城乡统筹”发展布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坚持和谐司法,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公正高效和更加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服务和保障民生。

四是坚持规范司法,着力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努力构建法官队伍、审判流程、司法保障等制度体系,全面完善司法人事、司法业务、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发挥各种机制的约束功能,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力求五个突破,一是全面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和监督指导力度,力求在提高办案质效上有新突破。二是积极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14活动,力求在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上有新突破。三是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更好地实现诉调对接,力求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上有新突破。四是切实推进“天平工程”项目15建设,力求在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技术应用上有新突破。五是致力保障民生民益,力求在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上有新突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良知,不断增强为民司法的意识,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为建设三峡库区生态明珠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用语说明

1.三项重点工作:是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2.量刑规范化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0101日起在全国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3.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根据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确立的准确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也要依法予以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4.“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民事审判工作一项重要的原则,强调调解和裁判都是人民法院调处民事纠纷、定分止争的手段,其目标都是案结事了,体现了民事司法手段与民事司法目标的和谐统一。

5.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等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时,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6.“执行难”:包括执行不能执行不力两个层面。执行不能更为突出,具体表现为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

7.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通过互联网络管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公布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的信息,以实现执行公开,加大执行监督力度。

8.裁判文书上网:是指法院审结的,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等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的裁判文书原则上均上网发布。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9.“公正、廉洁、为民”:是新时期人民法官必须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

10.“三个至上”: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11.“五个严禁”规定:一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是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是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是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是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12.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A类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13.“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2011年将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4.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一项创建活动,目的在于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15.天平工程项目:是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的,覆盖全国四级法院的审判管理网络联网对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