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茶店子法庭“案后回访”促和谐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元贵 向 炜)为使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巴东县茶店子人民法庭将“案后回访”作为“为民司法”的重要环节抓在手上。近日,该庭在“案后回访”过程中,成功化解了梅某与宋某之间的身体权纠纷。
宋某系巴东县茶店子镇洞坪村人,梅某属外来搬迁户,与宋某相邻居住。2011年,宋某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未经梅某同意将梅某的土地侵占了4平方米,自此双方结怨。2012年8月17日,梅某与宋某因土地权属再度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抓打,抓打中宋某致梅某轻微伤。同年8月30日,巴东县公安局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宋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均被维持。2013年5月7日,梅某诉至法院,要求宋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案件审理中,经过承办法官调解,宋某同意赔付梅某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双方达成协议。
考虑到两家积怨已久,为了防止双方“口服心不服”而再次发生冲突,茶店子法庭的法官们在结案后会同当地土地管理所干部再次亲临现场,实地踏界勘察,就双方毗邻的土地界址、房屋周边排污、排水等问题一并协调。经过经过“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和耐心疏导,双方均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紧张气氛逐渐缓和,并就相关纠纷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宋某表示主动履行法院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案后回访”是茶店子法庭在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过程中,大力推行的一项为民工作制度。利用深入农家送达、巡回审判、送法上门等机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以及义务得到全部履行的双方当事人,不定期地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邀请当地村组干部和群众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积极促进当事人和睦相处,切实有效地促使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