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教不改!90后小伙子因盗窃9次入狱累计获刑10年4个月

发布时间:2024-06-19 点击数量:1348

顺手牵羊乃为盗,见财起意便为贼。有的人因一时糊涂实施盗窃受到法律制裁后,便“盗”此为止,但也有人不知悔改。这不,被告人谢某曾因盗窃8次获刑,在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后不到24小时又行窃。

基本案情

34岁的谢某曾于2013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8次判处有期徒刑,累计获刑九年八个月。2024年5月23日刑满释放后,谢某在街道上游荡,再次萌生重操旧业(盗窃)的想法,5月24日凌晨至5月27日期间,谢某流窜至恩施市龙凤坝集镇、巴东县野三关集镇,采取徒手提脱门把手、撬门入户等方式实施盗窃,共计盗取现金1800元。

审理经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务,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谢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刑法,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侦查中,公安机关追缴了部分财物,可酌情对被告人谢某从轻处罚。被告人谢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巴东法院以被告人谢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