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老人亟需住院 法庭加班执行暖心人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陈东三)2015年9月2日晚上8点,野三关人民法庭执行完毕一起关于失明老人亟需赡养费住院的案件。
依据生效的民事调解书,邓某之子应于6月30前支付老人赡养费1200元,到期后邓某之子未履行。老人已年满74岁,且双目失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邓某之女将老人带到法庭,并提交了民族医院诊断报告单,老人亟需住院,但无钱办理入院手续。法庭考虑到情况紧急,及时联系邓某之子,告知老人的病情,邓某心里不服,因老人每次生病均找他,老人尚有其他子女并未起诉,经过法庭工作人员长达半小时的释法明理之后,邓某之子同意缴纳赡养费,但家庭亦比较困难,家中有两名学生,需要在家照顾老人,无法出门挣钱,考虑到父亲情况紧急,邓某之子想办法筹到1200元交到法庭,老人将这笔赡养费领走前去办理住院手续。在老人领走执行款的那一刻,虽然老人嘴上没说什么,但脸上的笑容让我们觉得他们的心里暖暖的。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野三关人民法庭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紧紧围绕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个目标来开展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加班加点,让年迈的老人老有所养,以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维护经济开发区的稳定发展尽到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