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曙赴巴东法院调研非监禁刑类案件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9 点击数量:622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钱财保 桂春艳)11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曙率人大调研组一行赴巴东法院就非监禁刑类案件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场查阅部分案件卷宗材料,并主持召开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

座谈会上,巴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世敏汇报了巴东法院近三年来非监禁刑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县监察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参会人员分别就如何准确适用非监禁刑以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听完汇报后,王德曙指出,近年来,巴东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非监禁刑适用条件,强化刑事附带民事协调化解,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宁,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就下一步工作,王德曙强调:一是进一步转变司法工作理念。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是社会文明化的体现,在非监禁刑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司法、以人为本,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建立公、检、法、司等部门协调会商机制,认真进行审前调查评估,坚持裁判尺度统一;三是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无缝对接,加强监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认真做好被告人的回访帮教工作,及时与他们沟通谈话,强化教育感化,努力让他们尽早回归、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