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州直机关纪工委,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清明节将至,根据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的要求,现就我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工作,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州委六条意见,要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制度,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和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微信红包和电子预付卡等;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二、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着力加强教育管理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本地、本单位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切实强化纪委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全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自觉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系列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切实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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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恩施州纪委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