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执结一涉教陈案
上世纪八十年代,利川市旗杆乡建筑工程队给毛坝中学修建教学楼,校方共欠建筑队材料款及工人工资10余万元,经利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990年3月仲裁,毛坝中学应予偿还。至1998年4月8日止,尚有35000元余款未付。旗杆建筑队申请执行。1991年由利川市人民法院执行欠款13000元,毛坝中学尚欠21800元欠款及利息。
今年,利川市法院加大清理执行旧存案件力度,向毛坝中心学校发出了恢复执行通知书。校方负责人表示,该案前后已经历了四五任校长,都没有执行完,不能再把矛盾交下去了,于是挤出了这2万多元执行款。校方此举令申请方郑传海十分感动。
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