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中院许勤举副院长深入巴东督办执行清积工作

发布时间:2009-04-24 点击数量:530
 

 



督办会现场。




恩施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勤举。




恩施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潘本义。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姜涛 )4月21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勤举,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潘本义,州中院办公室副主任刘国锋一行深入巴东,召开现场办公会督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立勇,县人大、县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巴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学贵主持。

  在听取廖学贵院长关于前阶段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汇报后,潘本义局长指出,巴东的执行积案数量多、任务大,对前阶段的工作,县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部门通力配合、法院扎实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未结案件数量多、任务重;二是特殊主体案件多,当事人在外地、被执行人难寻找的疑难案件多;三是部分执行干警存在厌战情绪。潘本义局长强调,中院即将出台涉及执行清积工作的验收、案件评查标准、标的款到位率的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制度,要严格按照中院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清积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清积工作任务。

  许勤举副院长对巴东前段时间的清积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许勤举副院长说,巴东的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大力持,各清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履职尽责,巴东法院在案件总量、重点案件和有财产案件数量均居全州首位的情况下,克难奋进,扎实工作,效果明显。

  对下一步的执行清积工作,许勤举副院长要求,一是振奋精神,打好执行清积攻坚战。二是再添措施,多请示汇报,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切实保证重点案件的执结。三是拓展思路,加大执行力度,完成清积最后冲刺阶段的工作任务,不影响全州执行清积工作的排名。四是抓好质量,执行卷宗要客观反映执行过程,中止案件要严格遵照清积案件退出机制的相关程序。五是健全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金制度,着力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当事人生活确有困难的执行积案。

  会上,与会领导还共同研究了11件重点案件,拟定了执行方案。